我国经济水平在逐步上升当中,许多企业将产品带入国外市场的首选是参加国外展会,但参加一场展会下来的开销比较大,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国外展会资金补贴,具体补贴事宜如下:
展会补贴申报条件: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以及拥有进出口经营权或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且上年度海关统计出口额在6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注:2部分省市要求6500万美元以下,部分省市在4500万美元以下,具体以当地商务局通知文件为准)
2、近两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税管理、外汇管理以及海关管理等方面未出现违法行为的企业。
3、具有开拓国际市场的专业人员,并且对开拓国际市场有明确的工作安排与计划的企业。
4、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报网注册并公示。
注:简单来讲企业需要有进出口权,企业自主报关出口额0-6500W美金,个别地区需要上一年度企业自主报关
展会补贴金额限度:
一般情况下,展会补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支持项目所需金额的50%。但是对西部地区的中小企业以及优先支持的市场开拓活动,支持比例可适当提高至70%。
展会补贴的违规行为及处罚:
1、对于擅自改变展会补贴资金使用范围的截留、挪用、侵占行为,利用虚假材料和凭证骗取资金的行为以及利用同一项目重复申请展会补贴的行为,财政部门将追回已取得的补贴资金,外经贸部门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在五年内不允许其申请使用市场开拓资金。
2、对于中小企业办公室或地方承办单位未能按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外经贸部门商财政部门将对其提出通报批评至取消承办资格。
3、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行为,将由外经贸部门和财政部门对该项目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展会申报所需资料如下:
以“境外展览会 (企业)项目资金拨付申请”为例:
各申请单位在网上填写完成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后,应将“企业登记表”、“项目计划申请表”、“资金拨付申请表”输出打印并加盖公章,会同以下相关书面资料一并上报当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包括:
1、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如外文发票应附翻译件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2、展位确认函(如无按一个摊位审批);
3、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4、参展人员的出国任务批件复印件;如因私签证,还需提供参展人员的出国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以及机票(船票、车票)复印件。
5、展方的收费通知或是展位费结算明细;
6、如企业独立参加境外展览,还需提供与展方签定展位的有关文件复印件;
7、展会期间的工作照片。
以上纸质材料请分别按项目装订成册,如无法提供清晰复印件,请由各市外经贸局确认原件,并加盖确认章。
展会补贴申报时间:
上半年项目:本年度7月20日-8月20日。
下半年项目:本年度12月10日-下年度1月20日。
取得申报资质的企业在上述期间将上半年(1月1日-6月30日)、下半年(7月1日-12月31日)已实施完成的项目,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http://www.smeimdf.org.cn/)上进行资金拨付申请填报。